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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拆了建、建了拆”还要持续多久
发布时间: 2016-12-21 09:36:44

近日,几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战友聊起时下国内不少地方“拆了建、建了拆”的问题,情绪激动,感慨甚多。其中的一组数字的确让人触目惊心: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估测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每年拆除的建筑面积约为4.6亿平方米,按每平方米成本1000元计算,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浪费达4600亿元。

  谈到这方面的事情,显然不能不提到被称为“全国第一拆”的天津水岸银座和名门广场。65层、高300多米的水岸银座,与海河仅一路之隔,极佳的区位优势,加上诱人的销售价格,让不少人对其抱以厚望并选择出手,其开盘后曾一度连夺销售冠军的头衔。它的开发商与名门广场一样,是在津城红极一时被称最牛开发商、已身陷囹圄的江苏省委原秘书长赵少麟之子赵晋。去年底,水岸银座和名门广场进入退房退款程序。高楼刚建好就被拆,这一盖一拆浪费了多么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,还制造了环境污染、建筑垃圾等问题。

  据称,这栋大楼规划审批为35层却建了65层,在楼盘违建之初,相关的单位就没有出面干涉制止?是违建还对民众出售,不是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、失察,甚至是不作为吗?拆除所涉及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不是社会公共支出吗?这些损失该由谁承担?

  “短命建筑”在各地并不鲜见。云南河口斥资2.7亿元建设的中国——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,建成3年后花费3亿元拆除;建设投入约8亿元、曾是亚洲最大室内足球场的沈阳绿岛足球场,使用不到10年后因“使用率不高”被爆破拆除……

  按照我国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规定,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,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。然而,不少建筑寿命与之相差不少,这与国家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精神背道而驰。既如此,“拆了建、建了拆”的闹剧为何一再上演?

  现在很多建筑“来去匆匆”,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是重要因素。如果前后任领导想法不统一,建筑质量再过硬也难逃“夭折”的厄运,此其一。一些地方干部好大喜功,拆一次创造GDP,再盖一次又创造GDP,此其二。随着土地价格的快速上涨,拆迁置换带来的土地收入,成为推倒“短命建筑”的重要推手,此其三。

  “短命建筑”究竟该怎么管?遏制权力和利益冲动,关键要扎好制度的篱笆,让城市规划建设回归专业和理性,保障决策程序公开透明,不能让“拍脑袋”决策的人有恃无恐;为城市制定15年以上的发展方案,强化城市总规法定地位,严格落实执行;编制省、市、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,制衡地方行政官员更改规划的权力,杜绝一届政府一套规划现象;保障充分的专家论证和民意征集时间,以决策科学透明来提高项目的合理性;出台相关政策法规,实施城市重大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和拆除的责任追究制度,让权力不再“任性”。

  “拆了建、建了拆”劳民伤财,为公众和社会各界所诟病,人们渴望的是,这样的事情少些少些再少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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